Flystar连飞服务器守则 (Flystar-CoC-2026-2-24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
为规范Flystar连飞服务器(以下简称“服务器”)内所有飞行活动,保障飞行安全、有序、高效开展,维护全体用户(以下简称“用户”)的共同权益,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及安全隐患,结合本服务器运营实际,制定本守则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守则适用于所有接入本服务器进行模拟飞行活动的用户,包括飞行员、管制员(若服务器配备)及其他相关参与者。用户在接入服务器后,即视为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守则所有条款,若违反将承担相应处罚责任。
第三条 核心原则
服务器飞行活动遵循“安全第一、公平公正、文明协作、规范自律”的核心原则,所有用户应相互尊重、积极配合,共同维护健康的飞行环境。
第二章 飞行前准备规范
第一条 软件与设备准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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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需确保所使用的模拟飞行软件(如FSX、P3D、X-Plane等)、连飞客户端及相关插件(机型、地景等)为合法合规版本,无恶意插件、破解插件及可能影响服务器稳定运行的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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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行设备(电脑等)需性能稳定,网络环境需满足连飞最低要求(无频繁断网、卡顿现象),避免因设备或网络问题引发飞行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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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入服务器前,需完成软件与客户端的配置调试,确保机型数据正确、导航系统正常、导航数据为当期数据,通讯设备可正常收发信息,杜绝带故障接入飞行。
第二条 飞行计划报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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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飞行必须提前在服务器指定网站或软件(如Dashboard或swift计划提交界面)提交飞行计划,未交计划者不得擅自起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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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行计划需包含以下核心信息:飞行员呼号、机型、起飞机场(ICAO代码)、降落机场(ICAO代码)、预计起飞时间(UTC时间/北京时间)、预计飞行时长、飞行航线(关键航路点)、巡航高度、Equipment等,信息需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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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行计划提交后,当管制员不在线时,若需变更航线、降落机场等关键信息,需提前重新报备;管制员在线时向管制员说明,经确认后方可执行变更,严禁在未取得管制员许可下擅自修改飞行计划。
第三章 飞行员守则
第一条 飞行员在连飞时应遵守“不影响其他机组正常飞行和管制员的正常管制”的原则。在发现影响正常飞行和违规情况时,飞行员拥有向管理员举报、.wallop等的权利
第二条 飞行员不得在跑道或滑行道上连接服务器。当飞行员在地面上与另一架飞机相同的位置冲突时,该飞行员应与已占据该位置的飞机进行协调。如果飞行员选择在空中连接,该飞行员应确保此举不会对其他飞行员造成干扰。
第三条 飞行员在连接时不得暂停,除非在空中交通管制空域下且经管制员明确许可。如果管制员因任何原因撤销许可,飞行员应立即解除暂停模拟器。
第四条(a)飞行员应全程监控飞行。飞行员有责任检查、及时联系相应的管制员。这包括在需要时及时联系。飞行员应专注其飞机和空中交通管制,并立即响应指令。
(b)如果在连接时无人值守,账户持有人应断开网络连接。在空中交通管制空域下且已获得管制员许可,飞行员可短暂离开。在无管制或非管制空域时,除特殊情况外,任何飞行员均不得超过60分钟无人值守。
第五条(a)飞行员应在规定和或程序要求时使用应答机。
(b)除管制员另有指示或飞行规则变更,否则飞行员应保持先前分配的应答机代码。当未分配应答机代码时,飞行员应使用适合其飞行规则(IFR/VFR)和位置的应答机代码。
第六条 飞行员在无管制空域时,应使用Unicom 122.800。在其他飞行员可能存在冲突或有疑问时,飞行员应在122.800或双方约定的某个频率(注意不要调频到在线的管制频率)上传达其意图。
第七条 任何航班不得随意宣称优先于其他航班。飞行员只有在特殊或紧急情况时才被允许优先于其他航班。如果管制员因任何原因要求飞行员终止紧急情况,飞行员应立即终止,否则应断开网络连接。
第八条 飞行员不得模拟在现实中存在的空难事件,不得以任何方式宣布劫机,包括输入应答机代码7500、7600。
第九条 允许两名或以上飞行员编队飞行。如果因任何原因,空中交通管制指示飞行员分离,飞行员应立即遵守请求或断开网络连接。
第十条(a)飞行员在连接服务器前必须熟悉其飞机操作,并遵守管制员指令。在无法做到这一点的情况下,例如飞行安全受到威胁(例如TCAS冲突),必须立即通知管制员或在Unicom 122.800上协调。
(b)不熟悉空域的飞行员应自行通过航行资料了解当地空域,避免飞入禁区、限制区等限制空域;若有批准飞入该限制空域的,飞行员方可正常进入该空域
第十一条 使用修改倍速功能的飞行员必须持续监控,确保不会干扰其他飞行员。在有管制的空域时,飞行员必须获得管制员的明确许可,才能使用修改倍速功能,如果管制员要求飞行员恢复到“正常倍速”,飞行员应立即配合。
第十二条 飞行员可以通过共享驾驶舱功能一起飞行。当飞行员通过共享驾驶舱功能共同飞行时,与该飞行员连线的飞行员对违反守则的行为负连带责任。
第十三条 鼓励飞行员使用当前的真实天气。
第十四条 在仪表飞行时,飞行员必须能够根据当前航图和导航数据遵循仪表程序。
第十五条 飞行员若出现违规行为,应参照第六章处理
第四章 管制员守则
第一条 管制员的申请、面试应做好相关记录
第二条 管制员在值班时,与机组做好有效沟通,严禁出现辱骂、侮辱、歧视机组或他人等恶劣行为
第三条 管制员在值班时,应获取天气信息、了解空域情况,与上下级管制员做好充分协调和友好相处
第四条 管制员的培训应按照培训大纲进行,教员可在培训大纲的基础上增加有关该课程的额外内容
第四条 管制员若出现违规行为,应参照第六章处理
第五章 通讯与礼仪规范
第一条 通讯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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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行过程中(尤其是有管制员时),需使用规范的通讯用语,语言清晰、简洁、准确,避免使用方言、脏话、无关闲聊内容,确保通讯频道畅通,不占用公共通讯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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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叫管制员或其他飞友时,需先报对方呼号,再自报呼号,说明事由,例如:“南方456,东方789呼叫,前方空域有冲突,请避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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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在通讯频道内发布广告、谣言、不良信息,严禁恶意呼叫、骚扰管制员或其他飞友,严禁占用通讯频道长时间闲聊。
4.在无线电通话中,应避免“插麦”、“冲麦”等情况,应等他人完成通讯后再通话
第二条 礼仪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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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之间应相互尊重、友好协作,飞行过程中主动避让其他飞机,遇到新手用户求助时,在不影响自身飞行安全的前提下,可适当提供帮助和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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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遵守管制员指令(若有),对管制员的指令有疑问时,可礼貌询问、确认,不得无故拒绝执行、顶撞管制员,不得恶意干扰管制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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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在服务器内发表歧视、辱骂、挑衅性言论,严禁恶意攻击、报复其他用户或管理员,严禁开展任何破坏服务器秩序、影响他人飞行体验的行为。
第六章 违规处罚规则
第一条 处罚原则
服务器管理员将依据本守则,结合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、影响范围、是否屡教不改等因素,采取公平、公正的处罚措施,处罚方式包括警告、临时禁飞、永久禁飞等。
第二条 具体违规行为及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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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微违规行为:未提交飞行计划等,首次给予警告,再次违规将给予1-3天临时禁飞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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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违规行为:未提交飞行计划擅自起飞、超速/超高度飞行、闯入禁飞区、抢占跑道/停机位、拒绝配合管制员指令等,给予3-7天临时禁飞处罚,情节严重者给予7-15天临时禁飞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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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违规行为:恶意碰撞其他飞机、故意破坏飞行秩序、长时间挂机影响他人飞行、发布不良信息/恶意攻击他人、屡教不改(多次违反本守则)等,给予15天以上临时禁飞或永久禁飞处罚,情节特别严重者注销账号,禁止再次接入服务器。
第三条 申诉机制
飞友若对处罚结果有异议,可在处罚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,通过服务器指定渠道(服务器邮箱)提交申诉申请,说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。管理员将在收到申诉后尽快进行复核,复核结果为最终处罚决定,飞友需尊重复核结果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一条 守则修订
本守则将根据服务器运营情况、行业规范更新及飞友反馈,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。修订后的守则将通过服务器公告推送等方式发布,飞友需及时关注并遵守修订后的条款。
第二条 生效日期
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[编写人:10003 Xiangyuan Liu 10001 Xinyu Yuan]
[审核:Flystar管理组成员]
[发布日期:2026年2月24日]